五女拜寿咋演成了大打出手原作者家属“七艺节”前追讨著作权本报记者 史诗
本报讯 昨天,越剧《五女拜寿》剧本作者顾锡东的遗孀及子女以侵犯著作权为由,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,向电视连续剧《新五女拜寿》的摄制单位及音像制品发行商提出100多万元的巨额索赔。在“七艺节”即将开幕之际,这起涉及经典戏剧改编的著作权官司显得尤为引人瞩目。 1981年,著名剧作家、原浙江省文联主席顾锡东创作了古装越剧剧本《五女拜寿》。此剧由浙江小百花剧团公演后,赢得了观众和戏剧界的一致好评,著名越剧演员茅威涛、何赛飞也因其中的精彩演出而在戏剧界崭露头角。1983年,长春电影制片厂将该剧拍成电影,在全国上映后获得巨大成功,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。此后,该剧先后荣获全国优秀话剧戏曲歌剧剧本创作奖、第五届电影“金鸡奖”最佳戏曲片奖、文化部1984年优秀戏曲片奖;顾锡东本人也因此剧荣获中国电影家协会1981-1984优秀作者荣誉奖。 2003年,被告天津电视台和山东恒大集团将《五女拜寿》的越剧剧本改编成26集武打电视连续剧——《新五女拜寿》,并在浙江电视台、东方电视台等10多个电视频道播放;被告广东阳光视界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还将该剧制作成VCD、DVD等形式发售。 原告诉称,《新五女拜寿》在内容上基本照搬了原剧剧情和框架,甚至人物对白都大量沿用,很多细节(如大女儿、三女儿送的寿礼)都与原剧完全一样。《新五女拜寿》在宣传上也以《五女拜寿》为卖点,宣称“经典电影《五女拜寿》再现荧屏”、“与《五女拜寿》一脉相承”。 原告认为,三被告未经原剧本作者许可,擅自将戏剧作品改编成电视连续剧在电视频道播放并大量发行,侵犯了顾锡东的署名权、改编权、摄制权、发行权;且该剧粗制滥造,加上所谓的武打,与原作风格相去甚远,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,造成了恶劣影响。《五女拜寿》剧作者顾锡东于2003年因病逝世后,其相应著作权属由其近亲属继承。顾锡东的妻子叶传玲及3子女据此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。 原告代理律师邵瑞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此案选择在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开幕之际提起诉讼,也是想提醒圈内外:改编盛行莫忘保护著作权。昨天,杭州中院已受理此案。本报将继续关注。 |